中国苗医药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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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苗药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5〕19号)文件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苗药是苗族同胞长期以来与艰苦自然环境、各类疾病、伤害不屈斗争的智慧结晶。我省是全国苗族人口聚集最多的省份,做大做强苗药,既是传承苗族文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快我省以大健康为目标的医药养生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巩固发挥我省苗药特色优势,支持苗药产业加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争取苗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二、夯实苗医药理论基础

  三、建好苗药种植基地

  四、打造苗药现代物流

五、培育苗药骨干企业

    六、推进苗药研发创新

  七、扶持苗药做大市场

八、探索苗药衍生产业

九、发展苗医药特色教育

  十、促进苗医药人才就业

  十一、提升苗医药品牌形象

  将苗医药文化建设纳入我省“十三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在省苗医药研究院基础上筹建省苗医药博物馆,支持我省更多苗医药项目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组建中国苗医苗药网不定期开展多彩贵州·神奇苗药”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省文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新闻办)

  加快我省苗药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各市、州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配套落实政策。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职责,抓紧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统筹利用好现有相关专项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预算的增量部分),加大对我省苗药发展的扶持力度。省政府督查室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组,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跟踪督办,督查督办结果在全省通报。

信息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30日



学科专家(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