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文化苗医药特色国际传播 - 追逐中华民族医药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
苗族医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统称中医药,是中医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属于非物质文化传承脉络典范。是国家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发展的少数民族医药学科之一,素有千年苗医万年苗药的历史底蕴,上下五千年薪火相传的传习脉络,文化溯源于部落时代,兴盛于象形记忆甲骨文时代,衰退于中原大瘟大疫部落南迁东移时期,散落于丝绸之路与东盟沿线各国和乌蒙山脉、武陵山脉、大围山脉、雪峰山脉、苗岭山脉、烽火岛等跨国跨区传习,复兴于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下,苗族医药例入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苗药学科发展已获154个国药准字国标产业,苗医学科传承已回归国家高等教育贵州中医药大学担当新的使命。2010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杂志社贵阳中医学院邀请代表性苗医传人王亚州大师协同搭建苗族医药传承数据平台,发起中国第一届中药民族药协同发展高端学术论坛研讨苗医药传承创新。2014年,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成立苗医药分会杜江教授担任会长,贵阳中医学院担任理事单位开展苗医药文化整理、数据梳理、继承创新、学科发展、科普宣传、学术研究、苗医博物馆建设等工作。2015年,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办发【2015】19号)落地苗医药政策措施,省委书记陈敏尔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贵阳中医学院苗医药专家团队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寄语办强项、办特色、办品牌的苗医学科,希望贵阳中医学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和大健康产业发展需求,扎实推进十三五时期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17年,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成立,明确了中医药是汉族和各少数民族医药的统称,少数民族医药从法律层面获得保护地位,中医药法明确了非遗苗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开展传承活动培育后继人才。2023年,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办发【2013】1号)关于规范苗医药特色诊疗技法和方药的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企业带动、文旅带动、市场带动推动政策措施全方位落实。2024年,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启“技能贵州、黔旅工匠”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遵义市)非遗苗医传承创新培育后继人才。
中医药文化苗医药特色传承创新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苗医药分会 - 贵州中医药大学苗医药团队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科普分会 - 松桃苗族自治县苗医药宣传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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